最近核对:2026 年 7 月 10 日。计算的结构已是确定的法律;具体税率机制仍待 ATO 指引——本页明确区分两者。仅为一般信息,不构成税务建议。
结构——已经确定#
对于 2027 年 6 月 30 日持有的物业(个人、信托、合伙),未来出售时增值分为两层:
| 层 | 规则 |
|---|---|
| 截至 2027 年 7 月 1 日价值的增值 | 旧规则——包括(符合条件时的)50% 折扣 |
| 2027 年 7 月 1 日之后的增值 | 新规则——成本基础按 CPI 指数化,净资本利得适用最低 30% 税率(新的第 119 分部) |
2027 年 7 月 1 日的市场价值是两层之间的铰链——这正是 估值还是免费公式选择重要的原因。
指数化做什么——一个合规的示意#
指数化本身是简单算术:成本基础随 CPI 上升,因此只有实际(超过通胀的) 增长被征税。
示意(假设 CPI)。 2027 年 7 月 1 日重置价值 $1,000,000,三年后以 $1,300,000 出售。若期间 CPI 上涨 9%,指数化后的成本基础为 $1,090,000—— 应税增值为 $210,000,而非 $300,000。通胀带来的那部分增长不被征税。
到这里都是机制本身的运作。我们还不能告诉您的,是这 $210,000 要交多少税—— 这取决于待明确的税率机制。
各种情形——以及各自在等什么#
以下是读者最常问的情形。“结构"一栏已确定;“应缴税额"一栏目前无法诚实填写 ——所列问题正是待发布指引必须回答的,也是现在就值得向注册税务专业人士提出的。
| 情形 | 已确定 | 待明确 |
|---|---|---|
| 低收入退休人士出售投资单元房 | 重置后增值做指数化;净资本利得适用最低 30% 税率 | 30% 下限是否覆盖更低的边际税率?这一个答案对此情形影响最大 |
| 中等税档(32.5-37%)出售出租房 | 结构相同 | 30% 下限之上是否仍按边际税率计税;增值如何与工资收入叠加 |
| 最高税档(45%)业主 | 结构相同 | “最低"是否同时是上限(法条用词"minimum"按平实理解并非上限)——以及 Medicare levy 的处理 |
| 信托向受益人分配增值 | 信托在新制度范围内 | 最低税率在受托人与受益人层面如何适用 |
| 有结转资本亏损的业主 | 资本亏损仍是 CGT 体系的一部分 | 亏损抵扣与指数化、最低税率测试的先后顺序 |
ATO 确认机制之日,我们将为每种情形发布带金额的完整示例。 订阅简报第一时间获取,或关注 ATO 指引追踪。
为什么我们不猜#
基于假设机制编出的示例看似有用,实则比没有更糟:假设一旦错了,整页数字全错, 而读者可能已按它做了规划。上文的改革结构有完整依据;税率机制也会有——等它 发布之时。
常见问题#
2027 年 7 月 1 日之后我的资本利得就是交 30% 吗?
30% 最低税率适用于我的全部增值吗?
资本亏损还能用吗?
你们什么时候发布带金额的示例?
▶ 观看:这些问题的视频讲解#
重要提示#
本页仅为一般教育信息,不构成税务、财务、法律或估值建议。情形表中凡机制待 ATO 指引之处,应缴税额一栏刻意留白。请与注册税务专业人士确认您的情况。